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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本报讯 (通讯员 马少军 马贺) 近日,青铜峡市检察院针对一起盗窃案进行公开听证,承办检察官、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及当事人参与此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全面阐述了案件基本情况、证据情况、法律适用以及拟作不起诉的理由,鉴于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较大,系初犯、偶犯,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被盗电动三轮车已追回并返还被害人,且其与被害人系多年邻里关系,出于修复邻里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考虑,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在听取各方陈述及充分讨论后,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一致认为柏某某的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其认罪态度较好,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对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决定体现了司法为民理念,同意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上,检察官对柏某某进行了法治教育,希望其吸取教训,今后不要再犯。柏某某真诚向被害人道歉,表示已认识到自身错误,将珍惜此次从轻处理的机会,绝不再犯。

参会人民监督员表示:“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讲法、讲情、讲理,能够更好地促进公民知法守法,也能够更好地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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