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万晓红 李梦迪
自“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中卫市检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检察之力护航中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请进来+走出去”问需于企
“建议检察机关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凝聚多部门力量,护航企业健康发展。”近日,中卫市检察院召开“检察护企”企业家座谈会,10余名企业家代表结合实际,提出了司法诉求,并充分发表了意见建议。中卫市检察院联合中卫市中级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抽调检察官、法官、公安民警、公证员、仲裁员、律师等组成8个法律服务团队,深入中卫工业园区开展“法律服务团进中卫工业园区”活动,为企业梳理法律风险点、提出法律意见建议30余条,开展法治讲座11场次,接待群众咨询200余人次。沙坡头区检察院到中卫工业园区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题,向50余名企业代表开展专题培训,检察干警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在工业园区进行了知识产权宣传,现场为企业答疑解惑,以案释法。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中卫市检察机关围绕企业学法、用法需求,结合检察履职实际,送法进企60余次,深入了解和掌握企业的司法困难和法律诉求,找准检察履职服务的方向和重点,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
“依职权+依申请”高质效办案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护企”的生动诠释。沙坡头区检察院以“社会调查+上门听证”的方式能动履职,通过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资料、调取证据材料等方式开展社会调查,发现涉案企业案发后积极修复治理生态、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但因涉罪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检察机关认为该企业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悔罪,对企业依法从宽处理有助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社会经济稳定发展,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到企业“上门”召开检察听证会,经听证员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企业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目前企业生产经营平稳有序。
海原县检察院在走访企业时,企业负责人反映,某行政机关对其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存在“同案不同罚”的问题,且在该处罚决定被撤销后,未返还其缴纳的5万元罚款,时间长达两年之久,请求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海原县检察院经调查核实该企业申请监督事项属实,遂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及时返还企业已缴纳的罚款,依法规范执法程序,准确行使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同案同罚”,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检察建议发出后,某行政机关将罚款及时退还企业。
“检察机关真正做到了公正司法、守护正义,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在收到行政机关退回的罚款后,企业负责人向检察官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涉企案件99件。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审查起诉49件94人;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审查起诉6件6人,追赃挽损12万元。
“数字检察+诉源治理”精准监督
中宁县被誉为“枸杞之乡”,枸杞产业为中宁县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撬动作用。随着枸杞电子商务产业不断发展,“中宁枸杞”品牌包装物标识的违法违规问题日益突出。中宁县检察院依托“中宁枸杞”品牌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碰撞出的网络电商平台冒用“中宁枸杞”、未规范使用包装物标识等突出问题,邀请商标管理部门专业人员逐个审查,就可能存在的侵权行为或瑕疵问题,向市场监管等部门推送线索100余条,联合执法部门现场执法跟进监督6次。检察干警深入企业、经营商户,问询掌握“中宁枸杞”证明商标许可使用申请、管理及消费维权事项处置、处理和所遇“恶意投诉”“恶意诉讼”等情况时,现场收集汇总行政管理部门怠于履职和管理缺位等方面的问题,向行政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份,强化诉源治理,督促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的监督管理。如今,侵犯“中宁枸杞”地理证明商标以及不当宣传、包装物“乱象”问题得到法治化、规范化整治。
为保护知识产权,中卫市检察机关出台《中卫市检察机关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主要证据收集指引(试行)》,与公安局会签《关于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协作工作意见》,形成地理标志保护合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中卫市检察机关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找准服务企业的切入点,以检察之力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