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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侯建忠与你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吴劳人仲字〔2024〕560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主要内容: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6021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2932元、医疗费5036.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20元,共计164409.4元。请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未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电话:0953-2272186
吴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