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马鹏 李媛) 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今年以来,惠农区检察院积极推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运用大数据精准打击电信诈骗及关联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
通过应用数字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朱某某、王某某、杨某某、金某某等购买、出租、出售信用卡、手机卡实施犯罪的行为人虽被法院判决有罪,但未被银行列入惩戒人员名单。发现上述线索后,该院针对出租、出售“两卡”行为的处理不严、不及时等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其扎实落实有关规定,对非法出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根据规定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卡)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新开户等惩戒措施。同时,建议强调强化各执法环节之间的衔接与配合,打通数据壁垒,确保畅通上下,完善应受惩戒人员上报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金融机构惩戒工作的高效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