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王红玲(身份证号:640102********2426):你于2024年10月27日起无故旷工,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公司多次通过微信沟通,当面劝说均未到岗,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的规定,我公司决定自2024年11月1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限你在本公告见报之日起3日内到公司办理相关离职手续,若逾期不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程序按自动离职处理。
宁夏建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