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杨彩虹) 利用网络肆意攻击他人,侵犯他人名誉权案件日益增多。日前,固原市原州区法院审理一起冒用他人头像发表不当言论的侵害名誉权案件,为那些随意伤人的网民敲响了警钟。
原、被告系堂姐妹关系。被告在某社交平台冒用原告头像散播原告多次结婚并与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等言论,导致原告夫妻关系紧张,造成原告生活困扰,精神备受打击,遂将被告诉至法院。被告经传唤到庭后,抵触情绪较大,并当场辱骂原告。当法官出示原告提交的证据时,被告终于承认了错误,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法官的调解下,被告同意在某社交平台删除发布的照片并在微信群向原告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
法官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个人在网络空间同样不能恣意妄为,利用他人肖像进行网络攻击是违法行为,将面临法律的制裁,每个人都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呼吁广大网友增强法律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