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建兴) 今年以来,石嘴山市委政法委、各县(区)党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持续强化推进“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建设,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治安保卫委员会建设的重要意义,依托“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不断壮大“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群防群治力量,用心做好新形势下服务群众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为实现社会长治久安注入新的活力和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力量。
推动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水平,离不开基层村(社区)群防群治力量。为进一步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充分发挥以治安保卫委员会为主体的群众性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确保村(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落到实处。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今年7月15日,石嘴山市委政法委印发相关文件,指导协调三县区党委政法委在全市村(社区)统筹协调健全治安保卫委员会,实现全市村(社区)健全治安保卫委员会全覆盖,实现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基本建立。
石嘴山市委政法委印发相关文件明确,由村(社区)书记兼任治安保卫委员会主任,优先选择在本村(社区)居住的政治素质高、年富力强的退役军人担任副主任,吸纳村干居干、村民小组长、民(辅)警、退役军人、民兵、应急消防人员、保卫人员(物业、小区保安)等成员组成专门力量,切实强化基层组织协调动员能力、治安保卫服务能力、风险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不断提升村(居)民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强化村(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人员力量,理顺村(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运行机制,发挥村(社区)民(辅)警在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中的指导优势。按照工作要求,村(社区)党员民(辅)警在社区警务工作中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员规范开展相关工作,共同推动村(社区)各治安保卫委员会依法履职、形成合力,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协助推动社会治安风险防控、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村(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在村(居)民委员会领导下,协同基层法治力量、其他自治力量、驻地社会力量等,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建设。
村(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是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之一,是群众性的治安保卫组织。县区党委政法委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把村(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纳入“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加强对村(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的指导,充分发挥村(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了解和掌握辖区民情民意优势,及时排查发现各类矛盾问题和风险隐患。
各县(区)党委政法委负责强化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具体负责,加强对辖区治安保卫委员会骨干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加强与基层各类社会治理资源力量联动协同,在关键时刻齐心合力服务大局,发挥好自身在平安建设、社会服务、应急抢险等方面生力军作用,以抓好治安保卫工作为核心,切实提高基层服务群众与维护平安稳定能力,共同助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确保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安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