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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交警进社区宣传电动车管理新规

本报讯 (记者 刘炳宇 通讯员 吴翔) “电动自行车不能非法改装,骑乘时要佩戴安全头盔,未登记,未悬挂号牌将面临30元罚款……”11月11日,彭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走进政府街社区,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新规宣传活动,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环境。

活动中,宣传人员向居民发放资料,现场讲解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相关内容,以及酒驾醉驾、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通过讲解典型事故案例,结合居民出行特点,向大家说明驾乘汽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非机动车出行时应该注意的安全细节。同时,倡导大家不乘坐存在隐患和证照不全的车辆,过马路时走斑马线,驾驶非机动车做到“各行其道”,坚决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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