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祁中玉) “真是太感谢了!这个案子调解成功,帮我解决了一个大问题……”近日,于先生向泾源县政府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表示感谢。
因认为社保部门未履行社会保险征缴职责,于先生向泾源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泾源县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审查后发现,用人单位未进行社会保险申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完全履行社会保险征缴职责,造成社保欠缴。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泾源县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召开听证会,组织申请人、被申请人及第三人现场沟通。
会上,泾源县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针对案件争议焦点问题,组织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等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经过工作人员与当事人的沟通协调,被申请人依法履行社会保险征缴职责,并当场提供履职证明材料,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复议程序终止。
“该案的妥善解决,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保障了申请人的权益,提升了用复议调解化解行政争议的速度与温度。”泾源县司法局负责人说。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今年1月1日施行以来,泾源县畅通申请渠道,做深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利用泾源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截至目前,全县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8件,是去年行政复议案件总数的2.3倍,是同期行政诉讼一审新收案件数的1.7倍,案中调解率达11.54%,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