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建兴 通讯员 余亮) “法官,我有一件4年前的抚养费案件,今天已经主动履行完毕,请将我从失信和限高名单里拿掉吧。我在湖南打工,想回老家却连高铁票都买不了,实在是太不方便了。”11月4日早晨刚上班,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就接到被执行人李某某打来的电话。
2015年9月,原告马某某与被告李某某在大武口区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但在后来的生活中,双方常为琐事发生矛盾,分居超过三年。2020年5月,原告马某某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判决,被告李某某应一次性支付原告马某某抚养费5万元。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李某某没有按时履行,原告马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被执行人李某某名下财产,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也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李某某,但李某某不仅变更了手机号码,连租的房子也退租,玩起了“消失”,该案就此陷入“执行僵局”。
4年来,执行干警从未间断对被执行人李某某的追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的双重措施下,李某某终于体会到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窘境,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