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郭孟强
今年以来,中卫市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检察调研和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切实发挥检察调研和理论研究在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进程中的积极作用。
转变观念 高站位认识
一直以来,中卫市检察院聚焦法律监督职责,找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切入点,将检察调研和检察理论研究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加强激励,强化保障,让检察理论研究受重视、有地位、被鼓舞。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结合检察工作现代化、聚焦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等价值理念、重点工作和最新要求,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工作理念、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加强检察调研和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开展检察调研和检察理论研究作为服务大局、破解检察工作瓶颈难题、助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重要方法和途径,引导、鼓励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与到检察调研和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中来,以高质效检察调研和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强化工作抓手 高标准推进
近年来,中卫市检察院聚焦上级检察机关和中卫市委重要任务、重点工作,紧贴办案实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有效发挥已经启动的检校共建、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等检察调研和检察理论研究模式,举全市之策、集全院之智、聚全员之力,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行动上统筹推进、从转化上竭尽全力,动员、引导、鼓励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与到各类理论征文、课题立项申报、应用实务研究等检察调研和检察理论研究具体工作中来,实现人才培养、品牌塑造、案例挖掘、成果转化多赢。
增强精品意识 高质效落实
中卫市检察院将典型案例培育作为检察调研和检察理论研究的工作重点和提高检察队伍专业水平和办案质效的有效途径,高度重视案例备选工作,将典型案例的培育、备选抓在日常、落在经常,分层培养增强全体检察人员的案例意识、精品意识,促进全体办案人员将案例备选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各环节。
聚焦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和内设机构典型案例年度编发计划,结合辖区基层检察院工作实际,明确案例培育方向,紧盯计划清单抓案例培育、聚力重点清单抓案例挖掘,抓实案例学习应用、培育、转化,着力打造具有中卫检察特色的精品典型案例。努力营造“大调研”工作格局和浓厚氛围,不断催生优质检察调研和理论研究成果、优秀典型案例。
培养骨干人才 高水平建设
中卫市检察院将检察调研和检察理论研究作为检察队伍的“软实力”和“硬功夫”,着力培养检察调研骨干人才,为开展好新时代检察调研和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储备人才力量。中卫市两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分管院领导统筹抓好分管领域典型案例培育、调研能力培养,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能示范带动“绝大多数”调查研究。融入检察工作发展大局和队伍建设整体格局,加强全体人员检察调研和理论研究能力的培养,尤其注重发现和培养调研骨干人才,以局域人才成长推动整体人才储备。
截至目前,已经申报并被批准立项最高人民检察院、宁夏法学会、自治区检察院有关课题24项;在《宁夏法学》《宁夏检察》等法学类和检察调研刊物转化调研成果14篇;4篇调研成果在全国性四个征文活动中获奖;中卫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完成调研课题成果8个;27个备选典型案例被自治区检察院工作专刊等采纳转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