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何巧云 通讯员 马勇 张亚楠
深秋季节,走进黄河吴忠市过境段,从黄河公园乘船顺流而下,水波荡漾,两岸叠翠,这黄与绿的交错中,犹如在一幅山水画中穿行……
从“初生”到“茁壮”,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一路走过七个春秋……
近日,记者走进吴忠市人民检察院,走进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现场,切身感受吴忠市两级检察机关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的工作成效,为检察机关努力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守护一方“高颜值”山水画卷提供坚实司法保障点赞。
从河湖到田园,从土壤到水源,从桥梁到矿山……
处处挥洒着吴忠检察人的辛勤汗水……
“桥修好了,我30年的疙瘩解开了……”
原来的危桥,如今被修建得宽阔安全,在利通区郭家桥乡刘湾村,忙碌的村民骑着满载蔬菜的三轮车穿梭在沙江桥上……
“我就在桥边住着,开了30多年的小卖部,以前的桥,就是两块水泥板子铺的,中间的缝隙很宽,车辆一过,我总是会担心地看一下桥身,要是看见孩子们在桥上玩,我总会让他们到其他安全的地方去玩……30多年,心上就结成了一个疙瘩。如今桥修好了,我这疙瘩也解开了,我也不再担心过往车辆了。”记者随同吴忠市和利通区两级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对古灌渠上桥梁安全案件开展“回头看”时,利通区郭家桥乡刘湾村村民杨晓梅讲述着这座桥30年的变迁和她的心结。
“心情敞亮了,老百姓的出行安全得到了保障,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利通区政府,解决了我们村1000户村民的出行困难……”刘湾村村民委员会主任马军说。
“从今天的情况看,过往车辆车速还是有点快,桥头路口弯道有些急,有安全隐患,桥的入口处还需要督促交管部门加装几条减速带,这个问题也要解决……”“回头看”现场,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向村干部叮嘱道。
一份检察建议,就是一剂破解社会治理难题的“良方”。“这几年,我们在检察院的帮助下为群众办了好多实事,要是没有他们支持,我们可能一座危桥都拆不掉,仅去年我们就拆了11座危桥,而且通过检察院协调、向有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今年渠道上又建成了几座新桥……”自治区秦汉渠管理处水政科科长马晓兵说。
2022年7月,吴忠市检察机关开展桥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广泛调研、实地调查,对利通区辖区桥梁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8座桥梁存在缺少护栏、缺少警示标识、桥体断裂损毁老化等安全隐患,威胁群众出行安全。
涉案桥梁大多系20世纪80年代修建,权属情况复杂,为厘清涉案桥梁主管部门和监管职责,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主持召开听证会,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通报桥梁安全隐患,各责任部门结合自身职能、监管难题等发表意见,通过公开听证,各责任部门坦诚交流,均充分认识到桥梁安全的重要性。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就案件办理情况形成专报,呈送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审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厘清职责,明确责任,消除隐患,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单位真诚接受检察建议并积极整改,为群众出行安全筑起司法“防护栏”。
“以诉促治,事情很快就落实了……”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是吴忠市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价值追求。
“我们单位虽有执法权,但缺少强制执行措施,联系违法单位或人员时,对方甚至连电话都不愿接听,很不配合,有时候我们在执法时感觉束手无策。后来,通过检察院协调、发送检察建议,以诉促治,很快就落实了……”在卡子庙现场,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
2022年10月,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对浩源石料有限公司、宁远建材有限公司和九泉沟建材有限公司未积极履行矿山恢复治理损害公共利益的问题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经向企业进行释法说理,企业同意自行恢复治理,和解结案2件。因九泉沟建材有限公司整改缓慢,该院按照集中管辖规定移送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九泉沟建材有限公司在起诉前完成了修复治理。2023年6月,针对其他企业仍然存在的整改缓慢等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指导涉案企业及违法行为人尽快完成矿山修复治理任务。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督促整改,共计拆除13家企业加工区、生活区房屋及废弃建筑物175间,拆除全部生产设备,清理遗留石料8.4万吨,平整矿区、覆土、播撒草籽4091.77亩,治理修复任务全面完成,自治区专家组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卡子庙矿坑跨区域倾倒工业废水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千案展示”活动典型案例,督促行政机关整治洗车行违规采用地下水案、督促林木资源保护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监督案件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两级检察机关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依托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线索移送机制,发挥数字赋能,综合运用打击、监督保护、预防等措施,构建“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模式,深化执法司法协作,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近年来,吴忠市两级检察院依法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82件,行政机关全部采纳检察建议和意见,积极完成整改。
2020年11月25日,吴忠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2022年11月,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向吴忠市人民政府呈送《吴忠市检察机关近五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综述》,获得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并批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扎实有效,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坚定不移地搞下去”。
“秦渠重新变得干净了,真的很开心……”
面对秦渠,很难想象这里曾被大量垃圾覆盖的场景。
“我在秦渠边住了40多年,这条渠就是我们的母亲渠,我从小就是喝这里的水长大的,亲眼见证了秦渠的治理过程,看着它重新变得干净了,真的很开心。过去,夏天秦渠里经常飘着垃圾,到了冬天,还有居民继续往渠里倒垃圾,有时候真是惨不忍睹,现在秦渠通畅了,环境卫生好了,早晚在秦渠两岸锻炼身体的人越来越多,沿渠居民的心情也舒畅了……”10月28日,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对秦渠进行巡查时,一位正在健身的大叔讲起了他眼中的渠道治理变化。
“我们和检察机关合作得非常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连日来,在对秦渠,汉渠、黄河沿岸等地生态保护案件“回头看”中,自治区秦汉渠管理处相关人员介绍说。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与吴忠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制定了《共同推进“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工作方案》,助推全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利通区人民检察院、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秦汉渠管理处共同签署《关于开展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办公室,建立“渠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共同巡渠50余次,督促美化整治渠道8公里。针对在滞洪区内种植林木和高杆作物等妨害行洪安全的问题,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发挥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磋商、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推动保护行洪安全。该案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深度报道,同时入选最高检农业文化遗产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典型案例。
吴忠市检察机关与水务部门密切配合,常态化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先后300余次到黄河吴忠段岸滩、清水沟、苦水河等地查看现场,拍摄照片3000余张,使用执法记录仪现场记录60余次,无人机巡查120余次,制作调查笔录80余份,全面摸排黄河流域(吴忠段)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线索,通过检察监督,黄河两岸河湖面貌大为改观,人居环境持续得到改善。
吴忠市检察机关配合协助行政机关对黄河生态园149个违建项目按期完成搬迁,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助力政府市域治理。督促行政机关清理侵占河道非法耕种土地6910亩,清理河岸沿线水产养殖污染20处7523亩,拆除违章建筑11处3832亩,清理河道偷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8万余立方米,封堵非法排污口28个,拆除未批违规取水泵站10座。与水务、公安等多部门开展黄河治理专项行动,对黄河沿线实地勘察、调查取证,针对8家企业以黄河疏浚为名违法采砂、破坏黄河生态环境的行为,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清理河道非法采砂点7处、恢复平整河堤6.5公里、拆除设备104台、清运碴料14.2万方、恢复湿地2000余亩,解决了8家企业长达7年的乱采乱挖行为,有效保护了黄河生态环境和堤防安全。
近年来,吴忠市检察机关开展“黄河宁夏段水资源保护”和“黄河保护综合治理”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机关治理违法取水自备井近300口,责令企业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13.61万元。运用“洗车行业非法取用地下水”监督模型办理相关案件18件,督促填埋违规自备井20余口,关停不符合要求的洗车行2家,帮助部分洗车行解决接入自来水管网问题,从源头杜绝违规抽取地下水行为。吴忠市检察机关黄河水资源保护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大有关领导的肯定,吴忠市人民检察院被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水利厅联合评为“全区水利工作先进集体”。
“垃圾清理了,生活环境变美了……”
“城里一些搞装修的为了省事把建筑垃圾偷偷堆到我们村的草地上,刚开始还不是很多,村委会也及时阻止,后来倒垃圾的车越来越多,政府部门也来查过,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不是检察院的同志来管这事,估计现在这里的垃圾都能堆到旁边铁路上去了……”近日,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和兴村村委会主任徐东升感慨地说。
2023年2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徐东升向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反映,太中银铁路红寺堡镇和兴村段周边草地被长时间大量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希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介入调查。该院及时开展调查工作,发现现场堆放着混凝土残渣、水泥板、废木板、白色塑料薄膜、塑料布、泡沫板等建筑垃圾以及塑料瓶、编织袋等生活垃圾,经GPS工具测量,倾倒垃圾占地面积达13178平方米,严重污染周边群众生活环境、影响铁路沿线安全。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区住建局、环保局、综合执法局、红寺堡镇政府积极磋商,建议各行政单位履行应尽的监督管理职责,对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及时对该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恢复草地植被,消除铁路沿线安全隐患,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履职,对倾倒在草地内、公路两侧、铁路道旁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并加装监控设备。综合执法局加强巡查,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铁路运行安全。检察机关以磋商为主要手段,搭建与行政机关的交流平台,督促其依法履职,力求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的同频共振,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违章建筑被拆除了,植被恢复了……”
“在通知当事人拆除违建温棚时,当事人也不太乐意,我们与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一起去定边县找到当事人,为其讲明法律规定,多次做工作后,违章建筑拆除了,植被恢复了……”10月25日,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资源保护科科长石慧书介绍说。
2023年9月,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线索,在调取盐池县自然资源局相关数据进行对比后发现,2021年2月,违法行为人冯某某因搭建温棚,造成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0.0995公顷林地被毁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存在监管漏洞,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毁林开垦的违法行为,造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长期处于受侵害状态。该院立案后与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进行磋商,形成磋商意见,督促该局履行职责,拆除林地上的温棚并及时恢复原状,加大对毁林毁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该局收到磋商意见书后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向当事人冯某某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认可违法事实且接受处罚决定,已按处罚决定拆除温棚及附属设施,及时缴纳了罚款。收到回复后,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实地跟进查看案件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2024年4月,盐池县人民检察院与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盐池县林草局签订《关于落实府检联动机制,加强林草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共同打好黄河“几字弯”宁夏攻坚战的意见》,联合建立了宁夏(哈巴湖)沙漠生态检察公益诉讼保护修复基地,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近年来,吴忠市检察机关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林草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5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完善林地审批手续,清理、修复被破坏草地、林地1101.23亩,向企业收缴罚款11.44万元,清退侵占林草地200余亩。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胡某某破坏草原案被最高检评为荒漠化治理典型案例。
“益心为公,残膜达到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什么?检察官还管垃圾分类?”“这公益诉讼听起来还真不错,关系到咱老百姓利益的事儿它都能管!”秋收忙完之际,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被村民团团围着,他们正在向围观群众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册等资料,介绍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和管辖案件范围等有关内容。
同心县属西部干旱地带,旱耕地面积是水浇地面积的2倍,农民为确保粮食产量,大面积覆膜,每年覆膜耕地面积大概在13万亩到15万亩之间。秋收后,农业生产经营者对农残膜未及时回收,或者回收后未及时处理,随意丢弃于田间地头,被风吹至房前屋后、田野树梢、灌溉区内,影响土壤再生能力,破坏耕地质量、农业环境和生态环境。
“我县目前设有农残膜回收点18个,回收处理厂1个,每年回收的农残膜大概600吨到800吨,通过财政补贴,和农残膜回收处理厂达成协议,每吨残膜给回收处理厂补贴300元,由回收处理厂组织人员从各乡镇回收点拉运至处理厂,对残膜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和乡镇政府督促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及时高效回收残膜,提高农民的主动回收残膜积极性。”同心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介绍说。
自2020年至今,同心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公益诉讼+‘益心为公’志愿者”协同履职,通过实地走访、现场拍照、无人机航拍等方式查明,辖区8个乡镇8万余亩农残膜存在未及时回收或者回收后未集中处理的问题,遂向多家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1件、磋商函12件,建议各行政机关加强对农业生产者的指导,帮助其科学处置农残膜,对未及时回收处理的农残膜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回收,做好农业土壤及环境污染防治。各行政机关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制定相应措施积极整改,及时解决乡镇农残膜回收网点台账缺失、资料不全、数据不清等问题。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尽快完成耕地残膜回收,开展残膜回收“回头看”对未回收彻底的残膜进行二次回收。实现农田残膜回收利用“资源化、无害化”,做到应收尽收,有效减轻农业面源污染。
吴忠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乡村振兴检察行”活动,围绕农业面源污染、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不到位、乱占及破坏耕地违法行为等“三农”领域突出问题,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深入辖区各乡镇,对田间地头、沟渠、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全面排查卫生死角整治清理不彻底等问题,督促行政机关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3000余吨,清理整治违法养殖场10家,拆除在耕地上违法建筑的“大棚房”21处,恢复耕地174.9亩。
“我多次参加过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见证了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服务保障‘三农’的全过程,工作做得细、做得实,有成效、有特色、有亮点,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法治担当、为民情怀。希望今后与政府部门加强协作配合,以公益诉讼检察助力乡村振兴。”吴忠市一名人大代表说。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是公益诉讼检察的法定领域,也是重点领域。近年来,吴忠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把检察履职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部署谋划,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警长”“林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作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助推水源涵养、生态修复、污染防治、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屏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要积极探索‘府检联动’工作模式,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治理,让天蓝地绿、山清水秀、空气清新、环境宜人成为吴忠市最亮丽的名片……”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分管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负责人如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