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王潇翊) “针对因案致困的当事人,尤其是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六类当事人和困难妇女,我院在检察环节做到应救助尽救助,并开展多元帮扶,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11月20日,永宁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今年以来,永宁县检察院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优势,不断深化民生司法保障,确保“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王某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遭受不法侵害后精神状态进一步恶化,几乎丧失劳动能力。永宁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这一情况后,迅速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核查,确认王某属于国家司法救助重点救助对象,立即启动救助程序,最终向王某发放1.5万元司法救助金。同时,永宁县检察院积极与永宁县残联沟通协调,为王某办理残疾证提供帮助。
永宁县检察院以“五心解忧纾民困”控告申诉工作品牌为依托,以司法救助工作为着力点,持续推动品牌建设与“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互融互促,将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筛选贯穿到检察办案各环节、全过程,打通司法救助案件来源“绿色通道”,形成多方联动、多元化司法救助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已救助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31件42人,发放救助金40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