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在济宁市梁山县“河和之契”风景道,远看滚滚黄河九曲回荡,令人心潮澎湃,激起豪情万千。11月11日,黄河流域九省区法治媒体采访团走进济宁市梁山县,深入了解济宁法院以法治之力守护大河奔流的故事。
近年来,济宁两级法院扎实推进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审判机制改革,创新司法服务举措,切实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美丽济宁、美丽山东建设注入法治动能。
济宁法院在梁山法院大路口法庭挂牌成立环境资源黄河审判法庭,相继在4个沿黄乡镇建立环境资源案件诉讼服务站,在黄河滩区迁建社区设立2个法官工作室、2个固定巡回审判点和1个标准化无讼社区,实现对沿黄流域辖区案件全覆盖。
梁山法院与黄河河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机制的意见》,共同打击非法捕猎、采砂等非法行为。济宁中院提级协作与河南濮阳中院在台前县“将军渡”联合建立了首个跨省域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为加强对生态环境损害的调查、评估和修复,保护生态资源提供了科学技术手段和司法途径。
今年6月,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济宁微山湖畔公开开庭。被告人孙某齐等5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南四湖水域使用禁用渔具拖网,非法捕捞田螺并出售。合议庭综合考量涉案人员认罪悔罪表现,当庭宣判5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缴纳资源恢复费用或进行等价值的增殖放流。
为实现“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微山法院专门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在两处法庭和微山岛、南阳古镇设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站”,依托“公正号”审判船深入湖区巡回办案,积极创新修复性司法机制,不断擦亮“法润微湖”环境资源审判品牌。
济宁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普法宣传,组织法官团队先后为50余家重点环保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提出意见建议20余条,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15份,并得到及时反馈。
目前,济宁两级法院建立了21个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庭和工作室,明确了刑事案件4大类28个罪名、民事案件4大类29个案由、行政案件6类案由归口环境资源庭专门审理,“三合一”审判机制实质化运行,审判专业化水平持续提升。
“我们将坚持以‘两山’理念为统领,坚决当好济宁生态司法卫士,为进一步强化区域生态环境协同共治、维护好人民群众生态权益贡献更多司法力量。”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胜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