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毓琛) “我到哪里上牌照呢?”“我这车属于电动摩托车,要怎么考驾照?”11月27日是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的大集,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金凤区交警一大队民警在集市门口设置交通安全宣传点,一边发放《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宣传材料,一边解答着群众的疑问。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实施在即,金凤区交警一大队提炼出“十必须、十不准”,印制成宣传彩页广泛发放。民警走进丰登镇政府,组织机关、村组干部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引导干部带头遵守交通法规,严格做到骑乘电动车出行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违法载人、不闯红灯、不逆行、电动车登记上牌;同时要求参会干部多渠道广泛宣传《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提高村民对电动车管理新规的知晓率。
“你的电动车咋没上牌呢?”在丰登镇政府东南角的农村交通检查劝导站,交通劝导员积极配合民警排查过往电动车,尤其针对不戴头盔、违规载人等现象进行纠正。
结合农村地区地域特点,民警紧盯农村集市,向商贩和赶集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通过面对面唠家常等方式,向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讲解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剖析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远离交通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丰登镇一共有7个村,现在我们把所有机关单位、医院、学校、集市都走了一遍,尽量不留死角。”民警殷晓东告诉记者,大队充分利用安全宣传栏、小区出入口公示栏、劝导站等宣传阵地,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现场宣讲等方式,积极引导电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则,营造浓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