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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法院一体化办案高效便民减诉累

本报讯 (通讯员 马秀秀) 近日,隆德县法院运用“诉前调解+现场履行+撤回起诉”一体化工作模式,高效化解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一次性兑付赔偿款,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诉前。

原告系从事各种农作物、饲料种植、加工、销售的合作社,2023年原告在被告某保险公司为自己种植的680亩玉米、2800亩冬小麦、1200亩糜子购买了种植保险,总计向被告缴纳保险费87600元。按照产业扶贫政策,政策补贴保险费的80%,原告实际承担保险费17520元,双方签订的种植保险合同生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干旱原因,导致原告种植的玉米、小麦、糜子在成熟期不同程度减产。在此情形下,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该合作社向保险公司提出1031380元理赔时,保险公司推诿不予理赔。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查看保单以及保险合同,并与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对于双方存在的争议焦点进行梳理归纳。本着“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原则,承办法官和调解团队在法理和情理的双重释明下,最终保险公司愿赔付该合作社335808元,并现场予以给付。该合作社撤回起诉,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截至目前,隆德县法院诉前调解案件1212件,其中现场履行200余件,涉及金额14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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