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建兴 通讯员 王以曼 文/图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石嘴山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紧盯民生领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侵害人民合法权益、严重损害社会公益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以检察履职增进民生福祉。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协同各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用心用情用力把高质效履职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次监督中,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以检察之力解民生之忧,充分体现了为人民司法的检察使命担当。
石嘴山市检察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把民生问题融入到高质效司法办案的全过程,让群众对“检护民生”的务实举措可感可触。坚持用检察力度守护民生温度,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极大地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用心为法治担当
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024年,全市办理故意杀人案件5件5人,审查起诉3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案件70件77人。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3件9人,提起公诉6件12人。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17件30人,提起公诉19件31人,追捕1人,追诉6人,监督立案2件4人。
开展医保诈骗犯罪专项整治工作,核查发现有关线索8条,移送公益诉讼立案监督1件,办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1件。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件,并就履行监管职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用心为大局服务
针对“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部分驾校存在的逃税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督促税务机关依法追缴税款167万余元。通过“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42个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收回欠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30.22万元。针对辖区内存在部分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欠缴租金、承租人长期闲置等应当腾退而未腾退问题,督促住建部门规范建立公租房管理、租金收缴长效机制,守护群众“安居梦”。与财政、税务等9家单位会签《石嘴山市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为保护国有财产提供有力的执法司法保护。
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不规范问题,督促复垦撂荒耕地90余亩,对1550米农田灌溉渠道杂草进行清理。常态化开展残留地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病死畜禽等农业面源污染监督检查,推动政府部门与第三方环境服务企业签订垃圾回收协议,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环境卫生问题。针对使用工业固废铺设道路问题,通过提取固体废物样本进行快速检测确认重金属含量,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清理工业固废150立方米,保护被污染土壤约8000平方米。针对农民参与赌博占治安案件比重较高的情况,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及时将违法信息反馈公安机关并开展监督立案工作。
高度重视交通安全,紧扣醉驾“新规”,与法院、公安召开联席会议,就办案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通过对全市近三年来所有酒驾案件信息开展建模比对,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助推公安机关在办理危险驾驶案件中对血样的提取、保存、送检等进行规范。以超标电动车为切口,联合公安、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和消防部门,从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销售监管、打击犯罪等多方面形成协力“一同管”的治理模式,整治超标电动车违法乱象。探索公益服务机制,与政法委、司法局等会签相关工作办法,通过轻罪案件行为人参与公益服务的方式引导改过自新,目前已有15名相关人员参与公益服务。
用心为人民司法
坚持多措并举,强化“一小一老”司法关爱和保护。坚持严管厚爱,综合运用附条件不起诉、社会调查等方式对58名初犯偶犯等轻微犯罪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对297名罪错未成年人探索分级干预、家庭训诫等临界预防。对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9人,发放救助金8.4万元。举办“石时未你”就业培训课堂,拓宽涉案16岁以上未成年人就业思路。针对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校车安全、娱乐性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向卫健、医院、公安等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0份。针对公共场所未设置无障碍通道、未配置无障碍标志牌、设施配备不全等事宜,督促行政机关设置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依法批准逮捕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1件1人,审查起诉1件4人,追赃挽损28万元。对市社会福利院餐厅供应的蔬菜、肉类进行公益诉讼快速检测,与市公安局、民政局会签《进一步推进养老机构监管治理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
围绕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与劳动监察执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等加强沟通,支持农民工向法院提起诉讼40件,追索劳动报酬42.8万余元。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足额存储工资保证金152.335万元,推动解决480名农民工按时发放工资685.3万元,从源头上预防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发生。
加强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2件,救助60人,发放救助金73.808万元,其中办理困难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司法救助案件33件,救助41人,发放救助47.208万元。在全市推广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适用该制度办理案件5件,成功化解案件双方矛盾纠纷。
用心防范化解风险
以数字检察引领案件办理,创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监督与治理公益诉讼监督模型”,发现违规投保套取财政补贴等问题线索,制发检察建议书6份,推动解决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发放中的不规范问题,使资金真正惠农。
针对环卫车无牌上路、危险作业等安全问题,督促综合执法部门对78辆无牌环卫车启动申请挂牌、报废、更新采购等整改工作。提起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侵害消费者权益民事公益诉讼7件,诉请民事侵权人承担惩罚性赔偿金790余万元,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开展金融领域民事监督,刑民结合共同打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加强对涉弄虚作假婚姻登记案件的监督,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发现虚假结婚登记线索,及时向民政部门提出督促纠正的检察建议2件,有效化解持续多年的撤销婚姻登记行政争议。针对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违法终本、未及时对查封财产进行解封等违法情形开展检察监督,提出各类检察建议139件。
坚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延伸“双助理”服务范围与实践广度。建立检调对接等机制,检察官与村官互帮互助办理检察听证、邻里调解、司法救助等案件34件,多措并举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其中,针对6起因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邻里纠纷等引发的轻伤害刑事案件,检察工作人员主动下基层开展调查工作7人次,找准案件化解切入点,邀请社区主任、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公开听证,有效化解了矛盾,做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