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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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通知函

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鉴于2020年7月27日贵公司与我司签订的《2019年中国电信宁夏省级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安全评估技术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双方合作2019年中国电信宁夏省级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安全评估专项技术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间,我司多次主动与贵公司沟通,要求配合履行合同约定,但催促无果,直至今日仍未完成,严重影响了我司安全评估项目工作的进行。我司多次与贵公司联系,并上门沟通,被告知贵公司已更换经营场所,截至目前仍无法联系,贵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综上,我司与贵公司签订的《2019年中国电信宁夏省级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安全评估技术服务合同》因贵公司延迟履行相应义务,且经我司多次催促无果,现我司根据《民法典》第562条、563条、566条的规定及原合同第12.2条、12.3条、12.4条的约定依法依约行使合同解除权。特此通知。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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