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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凯悦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

宁夏凯悦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股东、执行董事夏凤梅:

本人系宁夏凯悦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及监事温治祥,持有公司50%股权,因宁夏凯悦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已多年未召开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及《宁夏凯悦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章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会议议题: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执行董事会(董事)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监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作出决议;

(六)修改公司章程;

(七)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请你于收到本提议后十日内决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如你到期不履行职责,本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二条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

通讯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宁夏凯悦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注册经营地本人办公室,联系电话:13239595555。特此通知。

提议人:温治祥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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