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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司法推进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本报记者 张建兴 通讯员 王瑛

“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今年法律为民办实事之一,是惠农区司法局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落实好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民生之本,中心用心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打造便捷、高效的维权平台。”近日,惠农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负责人方卉说。

今年以来,惠农区司法局持续深化“法援惠民生”专项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落实“解民忧、护民利、纾民困、暖民心”工作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持续深化便民措施,推进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积极倡导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最大限度为当事人节约维权成本,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制定《惠农区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工作规定(试行)》,实行“点援+轮派”相结合的方式,为受援人指派承办人员,为弱势群体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援助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应。

真心为民办实事解难题

郭某等4人系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受雇于顾某在工地做管道工。因顾某长期拖欠4人劳务费,郭某等4人于今年8月13日来到惠农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4人系农民工,申请支付拖欠劳动报酬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为此,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一次性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并指派当天值班律师为其代理。当日,律师为其4人代书民事起诉状,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惠农区法院河滨法庭通过调解,帮助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以最低成本、最快时间为4名受援人追回欠薪58165元。目前,这4起案件全部案结事了。

柏某是农民进城务工人员,2023年8月,因在石嘴山市某冶金工贸有限公司工作中不慎跌落受伤住院,经认定为工伤后,柏某来到惠农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张工伤赔偿。中心工作人员经核查认为其属于援助范围,立即受理并指派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其代理诉讼。律师接受指派后,为柏某办理了委托手续,在对事情经过现有证据进行分析后,向其释明可能发生的诉讼风险,并按照柏某的医疗情况,合理计算其可能获赔的数额。经过征求柏某的调解意愿、决定立案后,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公司同意支付柏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2万元。

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同时,惠农区法律援助中心还定期向社会公布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案件办理、质量考核结果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通过案件跟踪回访、优秀案例评选等措施,构建立体式、多维度、覆盖法律援助全周期的案件质量监管体系。

今后,惠农区司法局将引导法援中心着眼于利民便民新举措,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制度、强化宣传效应,通过整合法律专业人员,充分发挥法援中心作用,配备专业律师在窗口值班,确保法律服务及时高效供给,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保障。

主动化解社会风险隐患

一年来,惠农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化解社会风险隐患,积极受理涉及农民工讨薪,妇女维权,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维权,残疾人维权,未成年人维权以及老年人维权等案件。截至12月20日,根据困难群众自愿挑选,安排有实力的专业律师值班为民用心用情高效廉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7件,为特殊困难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万余元。目前,惠农区法律援助中心已对今年办结的民事案件全部进行了回访,受援人认为援助律师公平公正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对法律援助提供的各项惠民服务非常满意。

“今年以来,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风险,惠农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竭尽全力为民解难题、办实事,提升服务质效,解决困难群众诉求,切实维护受援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理念,不断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机制,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方法、新途径,做实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为群众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以更有力的担当为民提供高质量法律援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2月24日,惠农区司法局局长庞红阳表示,今后,惠农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秉承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服务理念,以更有力的举措和担当,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困,用实际行动设身处地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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