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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调解 当场履行

本报讯 (通讯员 王静怡) 近日,一起因同事间打架引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在灵武市法院西郊法庭干警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事情发生在今年3月14日。原告与被告二人在工作中因琐事产生口角,继而发生双方撕扯殴打情况。随后原告报警并由救护车送医治疗,原告共花费医疗费共计2856元,还因住院治疗请假10天。

事后原告与被告二人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便将二人诉至灵武法院,请求判决被告二人共同赔偿其损失,包含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共计5188元。

案件在送达开庭传票过程中几经波折。初始时,书记员拨打被告的电话还可以接通,但一直无人接听,时间不久又显示欠费停机,这一停就是一周。书记员先后又通过原告提供的地址进行邮寄、驱车几百公里上门送达,均未能送达成功,万般无奈之下,只剩下公告送达这一种方式。

考虑到一旦使用了公告送达,这个案件就只能判决,不利于矛盾纠纷的根本解决。书记员便下定决心再试一试。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书记员几近放弃的时候,被告的电话打通了!开庭信息成功送达。

“开庭的地点是灵武市法院西郊法庭,在临河镇,你们不要跑错了。”

在得知被告二人文化水平较低后,书记员详细地向二人释明开庭时间、法庭地点及交通方式,避免被告因非主观原因无法到庭。

“我们对原告出具的证据无异议。但是她要的赔偿金额太高了,我们无法接受。”

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对事实经过、证据真实性均无异议,只是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官敏锐地捕捉到了双方的争议焦点,这意味着这个案件有了调解的可能,便组织双方尝试调解。

“你们分别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你们对赔偿金额的可接受范围是多少?”

在详细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后,法官与书记员分别向原被告做思想工作,认真倾听双方内心的诉求与期望,用“耐心”等待弥合,以“真心”换取和谐。

最终,经过法官3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原被告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二人当场履行了赔偿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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