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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中院公开集中宣判22件减刑假释案件

本报讯 (通讯员 刘晓梅) “感谢法院对我的宽大处理,回家后,我一定不会放松对自己的改造,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积极融入社会,做一名守法的好公民。”这是假释罪犯在法庭教育后表达出对新生活的渴望以及对司法温度的感激。

元旦前,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狱内法庭对2024年第七批李某某等22人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并开展“法治警示教育课”宣教活动,确保减刑、假释工作公开透明,让司法的阳光照进高墙。

法庭上,合议庭对2名假释罪犯从犯罪行为、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了反面分析评价,从入监以来遵守监规、积极改造等方面进行正面肯定鼓励,结合减刑假释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假释对象深刻吸取过去沉痛教训,珍惜假释机会,假释后认真遵守法律法规、配合社区矫正管理、更好地融入社会等方面提出嘱托期许。

“高墙之外,还有美好的明天,希望这是你们最后一次站在法庭上,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以国家、法律和政策为重,以法律、规则和道德为准,做一个对国家、社会和家庭有用的人。”法官暖心教诲两名假释罪犯。

减刑假释是刑法规定的刑罚变更执行的重要制度,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固原中院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两高两部”意见,以案件实质化审理为目标,坚持精准化业务学习、规范化办案机制、科学化完善流程、常态化监督检查,强化“法检司监”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通过集中公开宣判、庭审教育、法律宣讲等活动,促进罪犯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努力实现刑罚执行的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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