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世伟)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马上就要实施了,请大家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2024年12月26日,海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走上街头,宣传即将于2025年1月1日实施的新规,引导群众树立安全骑行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
活动中,民警通过张贴海报、发放资料以及现场宣讲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开展宣传活动,详细讲解新规中关于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路行驶、停放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强调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出行的好习惯,摒弃交通陋习,远离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安全文明出行。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向广大群众展示了违反规定可能带来的法律责任和安全隐患,告知此类行为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切实提升新规的社会普及率和知晓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