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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金萍:搭起服刑人员向新的桥梁

杜金萍对服刑人员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情感上关心服刑人员,管理上严格要求,生活上真心帮助。”这是宁夏女子监狱警察杜金萍在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工作中一直坚持的。从警7年,杜金萍在教育转化服刑人员工作中创新“学、思、训、悟”四段教育模式,用心用情引导感化拯救那些不积极配合改造的服刑人员。

服刑人员杨某自入监起就不认罪悔罪,是让警察“头疼”的新犯。杜金萍作为包管警察,及时抓住入监三天的“黄金塑型期”,反复对其进行适应性教育,待其情绪稳定后,跟进“一看二问三引导”教育谈话,从法律的角度帮她分析被判入狱的原因、服刑对家人的影响、不认罪不服从管理的弊端,以及有哪些更好的途径可以解决所遇到的问题等。了解到杨某是外省籍,入监时无人押账缺乏生活用品时,杜金萍依规给予物质帮扶。情感上细致耐心的教育、生活上无微不至的帮助,杨某开始正视自己的错误,最终顺利完成入监教育。

“杜警官,感谢您的开导和帮助,让我找到了改造的方向,我一定认罪悔罪、好好改造,不辜负您的一片苦心。”在入监教育结业典礼时,杨某满怀感激地说。

在杜金萍眼里,处处都是课堂,时时都可教育。多年来,她一直随身携带着一个笔记本,随时随地记录从多角度摸排出的犯情、排查出的问题及在谈心过程中找到的突破点等,即时谈、即时记、即时处理的作风,让她成为了服刑人员中尤其是未成年服刑人员的知心姐姐。

未成年服刑人员季某入监时只有14岁,曾遭受性侵。入狱后一直无人接见,难以启齿的犯罪经历让她陷入了自闭状态,沉默寡言,敏感多疑,充满敌意,杜金萍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为了帮季某打开心结,杜金萍反复研究案卷,敏锐地察觉到季某对姐姐复杂的情感,以此为突破点进行针对性教育谈话。作为姐姐抢劫案的受害者,季某得知姐姐也被依法判刑时,彻夜难眠,认为是自己的证词害了姐姐。面对季某的内心纠结,杜金萍及时给予正面引导,告诉季某“每个以身试法的人都要付出代价”,帮助她减轻深藏在内心的罪恶感。在姐姐入狱服刑后,杜金萍又安排两姐妹在高墙内进行了一场特殊的会见,姐妹俩从最开始的默默啜泣到嚎啕大哭,互相诉说着彼此的思念。会见结束后,季某攥着杜金萍的手真诚地说:“活了14年,我从来不知道被人爱、被人鼓励、被人信任的滋味。谢谢您从来没有把我当犯人,您更像是我的大姐姐,教会了我自强自立,让我懂得了感恩。您放心,我一定好好改造。”

本报记者 马妮娜

受访对象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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