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利通检察严堵未成年人租车监管“盲区”

本报通讯员 郝志霞 马根

“我们建立了车辆租赁档案,确保租车时人证相符,并承诺不向未成年人提供租车服务。”近日,为巩固办案效果,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检察官对前期办理的案件开展“回头看”,得到汽车租赁商户几乎一致的答复。

去年,该院检察官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辖区部分汽车租赁公司违规向未成年人出租汽车,导致租来的车成了“作案工具”,这引起未成年人检察官的高度重视。

检察官随即梳理了近年来办理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发现未成年人利用租赁车辆实施违法犯罪并不是个案。尤其是在几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均利用租来的汽车在全城多个银行频繁取款、汇款,迅速完成诈骗资金的转移。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准驾车型的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未到申请驾驶证年龄、没有驾驶证,他们是怎么租到车的呢?

检察官多方走访和调查取证后发现,辖区部分汽车租赁公司在出租车辆时存在不查验承租人身份和驾驶证件,或疏于对外租车辆监管控制,使得承租方将车辆转租给未成年人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办案中,检察官通过调取小微型客车经营人员注册登记数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备案等相关数据,经过数据碰撞、筛查后发现多家小微型客车仅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未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处于脱管的状态。

据涉案未成年人交代,他们中,有人使用他人身份证件租车,有人通过熟人租车,一些高档车,一天的租金好几百元。由于租车费用较高,他们又需以违法犯罪方式来支付高昂的租车费用。

“虽然租车的租金很贵,但对这些未成年人来说不仅能开豪车摆阔,还能跑分赚钱。我们讯问涉嫌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后,发现租赁车辆成了他们眼中的‘新时尚’。”利通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检察官说。

针对案件办理中反映出的汽车租赁市场监管漏洞、未成年人违法租赁并驾驶汽车问题,检察官持续展开调查、监督。未检部门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邀请交通运输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就前期发现的问题、查明的原因交换意见,进行磋商,听取各部门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整改方案的意见。通过磋商,各部门达成加强汽车租赁行业监管的共识,厘清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初步形成各部门之间数据共享、信息互通的长效协作机制,并致力于共同推动规范汽车租赁行业监管。

会后,相关部门迅速行动积极整改,制定方案,摸清辖区汽车租赁公司底数,对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备案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商户予以处罚并督促及时备案。同时对于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建议采取措施暂停营业,直至符合条件后方能营业。对承租人身份留档、对外租车辆被用于违法犯罪行为等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利通区检察院还依托“利检为民”微信小程序,收集违规向未成年人出租汽车线索,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小白杨”普法进企业活动,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着重提示经营主体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引导其合法经营。

--> 2025-01-09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145512.html 1 利通检察严堵未成年人租车监管“盲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