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建兴 通讯员 杨丽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担当需要新作为。2024年,平罗县检察院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用大量真实数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用统计数据彰显工作成效。
坚定服务大局
平罗县检察院依法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0件132人,批准逮捕67件9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00件403人,提起公诉226件273人。起诉严重暴力、“盗抢骗”等犯罪142人。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7件10人;对不构成犯罪或罪行轻微、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批捕47人、不起诉55人。
积极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起诉危害税收征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8人,追赃挽损374万元。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起诉侵犯商业秘密、伪造公司印章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23人。紧扣企业诉求,监督清理“挂案”3件,纠正民事行政不当执行11件。
依法办理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0件,督促清理固废垃圾500余吨,修复耕地、林地、土壤9200平方米。持续推进“河长+检察长+警长”机制,联合督促整改1处违法占用河道影响行洪安全问题。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农村赌博乱象、个人信息泄露风险、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等隐患问题,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1件。办案中发现农用机械灯光装置不全、未张贴反光条造成多起交通事故发生,开展调研分析及类案监督,牵头与有关部门形成专项治理意见,推动检验农机3600余台,张贴反光条1800余米,整改道路安全隐患21个。紧盯税款征收、医保报销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督促收缴国有财产110万元。
用心为民执法
平罗县检察院依法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35人,挽回群众损失8.9万元。聚焦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立案行政公益诉讼15件。支持农民工起诉追索劳动报酬30万元;运用数字监督模型督促10家建筑施工企业存储工资保证金94万元。督促修缮母婴设施、无障碍通道80余处,协力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关注就医诊疗辐射污染,督促职能部门将5家无证使用设备的医疗机构纳入监管、责令整改,严防“治疗”变“致病”。
依法起诉性侵、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人。对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起诉21人,对罪行较轻且有悔罪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7人。聘请第三方强化协作配合,精准帮教矫治35名“问题少年”。紧盯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突出问题,立案公益诉讼8件;10名法治副校长为在校师生、儿童主任作专题辅导20场次。
与有关部门会签《危险驾驶涉案人员参与社区公益服务工作办法》,对通过考察的16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适用缓刑。制定《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有效化解对抗矛盾。坚持应救助尽救助,向24名因案致困的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4.7万元。积极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67件,化解矛盾纠纷14件。
主动担当作为
平罗县检察院做实提前介入引导刑事侦查,有罪判决率达100%,无错捕错诉、起诉后判无罪等情形。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9件、撤案136件,追捕追诉10人;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148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开展监外执行和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提出刑罚执行纠正违法意见90件。
办理民事检察监督87件。强化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行为监督,制发检察建议60件,均被采纳。
办理行政检察监督77件。针对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行为,制发检察建议21件,均被采纳。加强对刑事不起诉案件的“行政可罚性”审查,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18件,均被采纳。
立案行政公益诉讼96件,经诉前磋商结案20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76件,到期回复整改率100%,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有效解决。积极开展赌博、服刑、已故人员违规领取低保、高龄津贴专项监督,立案公益诉讼17件,监督取消9人相关待遇资格,督促收回违规领取资金4万余元。
围绕社会治理等问题,原创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8个、应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模型143个,共办理数字检察监督案件338件,占全部监督案件的52.3%。创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监督治理模型”,发现重复投保、虚假承保、超范围承保问题线索14件,立案行政公益诉讼7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违法犯罪线索1件。聚焦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积极应用“命案防控预警治理监督模型”,发现预警线索3件,制发工作提示函1份。在全国检察机关模型应用活动中,该院牢固树立实干出实绩、落实见成效的务实风气,推动模型应用工作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