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首席记者 王潇翊
从单设机构到强化履职,变化之间,承载着全区检察机关向新的奋进足迹。
2024年2月22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结合宁夏行政检察工作发展实际,单设“行政检察”部门。
一年来,全区行政检察工作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用司法实践持续助推法治宁夏、法治政府建设,走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新路径。
强化履职 服务大局
去年4月,某实业公司向吴忠市红寺堡区检察院提出维权咨询,称该公司曾因涉嫌长期停业未经营,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得知处罚决定后,该公司向行政机关提出异议,在经允许后补充申报了相关年报,补缴了税款,并缴纳了罚款,随后行政机关将该公司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然而不久后,行政机关在处理涉该公司的一起信访矛盾时,再次执行了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向行政机关提出异议无果。红寺堡区检察院经核实研判后,帮助企业理清诉讼维权方向,引导企业针对最后一次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该公司提起行政诉讼后,检察机关应法院邀请共同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最终认定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缺乏行政处罚依据,且该行政处罚未经立案、调查等程序,损害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于同年6月3日作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恢复某实业公司的登记状态,法院依该公司申请,裁定准予其撤回起诉。
这是全区检察机关推进行政检察与“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融合实践的例证。一年来,全区检察机关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不断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共办理各类涉企案件171件,提出各类检察建议、意见141件。
全心守护 与民同行
行政检察不仅关乎大局,更牵动民心。一年来,全区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围绕交通安全、婚姻登记、社保、住建等热点领域,聚焦涉民生民利“小案”,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共办理各类涉民生案件923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开展涉婚姻登记行政检察监督,维护婚姻登记当事人合法权益。针对冒用他人真实身份办理婚姻登记,或登记机关因工作失误未审慎审查、错误登记当事人信息等情况,检察机关开展调查核实,补强夯实证据,依法纠正错误行政登记。
开展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行政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自治区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醉酒危险驾驶行刑反向衔接”小专项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行政检察部门推动行政处罚幅度、标准统一。
强化对工伤领域案件监督,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行政机关、法院合力开展工伤认定及化解工作,让雇主和劳动者通过释法说理,理解法律规定、道理人情。
不仅要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案件,也要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治理,有效维护执法权威,捍卫公共利益,促进社会治理。一年来,全区检察机关应用“府检联动”机制,不断强化大数据监督协作沟通,深挖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背后的难点堵点问题,与行政部门积极沟通协商,探索统一执法司法认识,寻找预防的方法及解决路径,共同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