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林国伟) 电动车在车棚充电时,发生火灾事故,造成多方损失。近日,贺兰县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化解这起赔偿纠纷。
2024年9月,陈某的电动车在小区电动车棚内充电过程中起火,小区业主、物业等发现后,及时报火警并合力灭火,火灾事故造成周边停放的8辆电动车及停车棚不同程度受损。经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原因系陈某的电动车充电过程中锂电池热失控引起。赔偿事宜经辖区派出所、社区等多次组织调解未果,几名受损电动车车主陆续将陈某诉至贺兰县法院。
法官仔细梳理几起案件情况,归纳出案件主要争议点在于对被损毁电动车的价值认定。考虑到案件当事人都是楼上楼下的邻居,被告陈某年事已高,法官便先联系听取各方当事人想法,了解调解意愿,及时组织诉前调解。
几名原告都认为自己的电动车使用公里数不多,主张按照原价赔偿,陈某则主张按照使用年限每年25%的折旧率进行赔偿。各方争执不下,调解一度中断。
面对各方七嘴八舌的情形,法官决定分别给各案原、被告做调解工作。
“给电动车更换不适配的电瓶有很大的安全隐患,这次事故的责任很明确……”法官耐心地向陈某释法析理。
“虽然陈某因对自己的电动车管理使用不当导致事故,存在过错,但他自己也有2辆电动车损毁,这个结果他肯定也不愿意看到。你看你的电动车是几年前买的,使用了较长时间,同时你们跟陈某老两口做了这么多年邻居,他们的经济状况你们也有所了解,咱们是不是该合理主张赔偿……”法官从情理上以珍惜邻里之情劝说,从法理上释明赔偿依据标准,帮助分析利弊。
最终,各方当事人态度逐渐缓和,在互相理解、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考虑到陈某的经济收入情况,各原告同意了由陈某分期支付,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