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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检察院为社矫对象系上法律“安全绳”

本报讯 (通讯员 马晓娟 马泽雄) 近日,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当地司法局开展了社区矫正对象节前警示教育大会。

会上,检察人员详细讲解了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条款,引导社矫对象理解社区矫正的目的、意义,自觉服从监督管理,积极接受社区矫正,树立改过自新、重回正轨的信心。授课人员还结合真实案例,告诫社矫对象要绷紧思想上的弦,杜绝麻痹意识和侥幸心理。春节期间,要自觉约束自身行为举止,严禁酗酒、参与赌博、打架斗殴、酒后驾驶等其他违法活动。

随后,社区矫正警察组织对新入矫对象进行入矫宣告,告诫矫正对象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司法局工作人员通报了近期社区矫正对象重大事项、训诫等情况,并引导训诫对象进行反思、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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