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在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窦朝晖向大会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宁夏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在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主动融入和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宁夏实践,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共办理各类案件27028件,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 文解检察重点工作
【服务高质量发展】 依法履行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基本职责,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594人,提起公诉7952人。与金融监管部门签订执法司法衔接配合备忘录,依法惩处涉众型经济犯罪47人,有力维护经济金融安全。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59人,同比上升25.75%,追赃挽损3641万元。出台安商助企“十项措施”,建立联动护企“十项机制”,牵头在宁东能源基地设立法治工作服务中心,辐射带动市县(区)检察院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设立检察工作站37个,监督有关部门注销“空壳公司”42家、清理涉企“挂案”31件、执行涉企财产性判项2864万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助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4人。加大宁夏葡萄酒、中宁枸杞等特色农牧业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守护隆德“魏氏砖雕”、海原“花儿”等非遗传承,为特色优势产业和文化旅游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守护生态环境】 坚持用最严密法治保护“一河三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26件。部署开展“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专项活动,修复耕地、林地、湿地等34.9万亩,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730万元,监督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718万元。与水利、林草部门建立资源共护协作配合机制,联合部署水行政执法“守敬”行动。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监督整治57眼机井违规取用地下水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守护“古灌溉”工程遗产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应用案例二十佳”,“以检察蓝守护林草绿”防沙治沙宁夏经验在《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16次缔约方大会上向全球推介。
【深化良法善治】 在全国率先出台“府检联动”工作意见,与多家行政部门签订协作机制85项,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27次,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79件,共促法治政府建设。打造全国首个酒驾醉驾综合治理平台,与法院、公安共同推动醉驾新规落实,受理审查起诉醉驾案件1740人,同比下降25.42%。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矛盾化解、增进社会和谐。
【保障身边安全】 紧扣网络、食药、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办理案件9200余件,切实回应群众关切。坚持严惩网络犯罪绝不手软,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131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332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46人,办理网络营销等新业态涉食药安全公益诉讼147件。加大对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惩治力度,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犯罪56人,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5件,促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回应群众诉求】 积极融入“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三级检察院领导带头办理群众信访733件,包抓重点信访案件384件。办理群众信访6821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被最高检通报表扬。持续深化基层“石榴籽联动化解”“检察官+村官‘双助理’”等机制,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全年信访总量、涉法涉诉信访量、重复信访量实现“三个下降”。防止因案致贫致困,发放司法救助金549万元,以“雪中送炭”解群众“燃眉之急”。
【深化检察改革】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增设检察侦查、行政检察部门,市级人民检察院专设检察侦查机构。成立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推进遴选和惩戒工作规范化实质性运行。深化数字检察战略,打造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利用法律监督模型挖掘线索2736条,成案2482件,“命案防控预警治理监督模型”等10个特色法律监督模型被最高检推广应用。
【锻造过硬队伍】 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组织开展政治轮训26期2600余人次,深入开展政治整训和专项治理,制定政治素质考察细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分层分类开展实战实训、业务轮训58期2100余人次,深化检校合作,全区检察机关入选最高检各类人才库、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114人。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深入开展检察队伍纪律作风整治,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加强基层建设】 出台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深化领导干部基层建设联系点制度,取消一切对基层检察机关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选派24名优秀年轻干部跨层级、跨地域挂职任职,激活基层队伍建设“一池春水”。持续推进基层院创先争优,打造“检守正义·岩护高墙”“绿‘益’贺兰山”等全国特色优秀检察文化品牌。
【自觉接受监督】 接受最高检党组系统内巡视、纪检监察监督,对吴忠市、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及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政治巡察。主动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行政检察工作,三级检察院一体落实审议意见。聘请13名自治区人大代表担任首届特约监督员,37件代表建议如期办结。42名政协委员受聘担任检察机关监督员、听证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认真办理三级政协提案15件,邀请各级政协委员参与调研、公开听证等活动409人次。与政府、监委、法院、公安等建立协作配合、交流会商工作机制,共同推动解决检察监督难题。举办新闻发布会8场次,公开案件信息1.28万条,发布检察履职信息、视频、漫画等近10万条,举办“检察开放日”52场次。
● 数览检察监督提质增效
【238件】 行稳致远做优刑事检察,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38个,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38件、撤案1456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933人、不起诉1925人;纠正漏捕38人、漏诉225人,一体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53件,法院审结案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39件。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切实维护“大墙内外”的公平正义。
【上升64.52%】 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88件,法院已审结50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37件。优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583件,法院采纳率100%。部署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案件57件,法院再审改判51件,同比上升64.52%。
【185件】 强化行政检察履职办案,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013件,依法化解行政申诉案件185件。固原市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住房领域行政争议专项监督,实质性化解争议17件,被最高检通报表扬。持续提高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质效,提出检察建议278件,法院全部采纳。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47件,促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1件,防止“以罚代刑”;移送主管机关接受行政处罚671人,防止“当罚不罚”。
【1665件】 当好“公共利益代表”,依法办理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65件。依法守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联动交通运输部门协同整治铁路、公路、机场安全隐患292项,河东机场、沙坡头机场净空行政公益诉讼案被国家民航局推介。聚焦军人军属权益保护,联合27家军地单位签订5项意见服务强军建设,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以“检察蓝”守护“国防绿”工作做法被写入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部署开展文物和文化保护专项行动,银川市西夏区、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守护明长城公益诉讼案分别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固原市人民检察院推动固原市投入2亿余元全域保护长征红色文化资源。
【100%】 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38人,起诉行贿犯罪92人。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聚焦医疗领域职务犯罪,办理行贿受贿案件4件,涉案金额8040万元,坚决斩断“利益链”、震慑“围猎者”。认真履行检察机关对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职能,立案侦查16人,有罪判决率100%。
【2.5万人次】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56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起诉未成年人犯罪571人。推动健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建成观护帮教基地11个,推动石嘴山、固原两所专门学校建成招生。系统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化保护,制发家庭教育“督促监护令”631份,监督落实入职查询2.5万人次,432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法润童心、护未成长。
【4.46亿元】 聚焦老年人权益保护,起诉侵害老年人犯罪144人,挽回损失125万元。聚焦残疾人权益保护,推动完善无障碍设施177处,联动多部门帮助82名听障残疾人成功考取驾驶证,监督社会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2020年1.61亿元增长到2024年4.46亿元。聚焦中低收入人群权益保护,持续助力改善民生,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联动住建部门整治公租房违规乱象,收回转租、转借、空转公租房451套轮候配租,圆困难群众“安居梦”。加大快递配送、平台经济等新就业群体劳动纠纷案件监督力度,助推解决工伤认定、社保缴纳等政策问题。依法严惩恶意欠薪违法犯罪,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案件340件,追回“血汗钱”854万元。
新展望:2025年再创辉煌
2025年,全区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最高检安排部署,以更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宁夏实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持续引领检察人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积极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深入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全力以赴服务发展大局】 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检察工作,依法稳妥办理涉民族宗教因素案件。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积极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定不移强化法律监督】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协同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机制。持续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侦查,深耕细作未成年人检察、知识产权检察等综合履职,着力打造更多特色亮点工作品牌。
【如我在诉践行检察为民】 坚持人民至上,依法打击电诈网赌、食药安全、医保骗保等民生领域犯罪,积极守护人民群众身边安全。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在检察办案环节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推进涉检信访源头治理。深化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检察听证等司法保障,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厚植执政根基。
【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党的建设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牢固树立强基导向,严格落实“一取消三不再”要求,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责任,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本报首席记者 王潇翊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