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张哲文
“法官,我父亲欠的钱我替他还!”近日,小刘来到彭阳县人民法院王洼法庭,主动将其父亲老刘所欠款项全部结清。
原来,2024年2月,被告老刘驾驶三轮电动车与一辆小轿车碰撞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老刘负事故全部责任。因双方协商无果,小轿车的损失最终由保险公司代偿,保险公司取得追偿权后,遂将老刘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车辆赔偿款7385元。
“我已经70多岁了,哪有钱支付修车费?再说,保险公司怎么会缺这7000多元钱呢?”调解现场,老刘始终不肯支付这笔赔偿费用,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见调解一时难以起到效果,承办法官转变方式,与当事人开启“拉家常”模式,谈起老刘的生活状况、家庭情况。当了解到老刘还有一个儿子并且父子关系和睦时,承办法官意识到该案可以在老刘的儿子身上找到突破口,遂与小刘取得了联系。
“诚信乃立身之本。案件如果进入执行阶段,老刘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且生活处处限制,这可是你父亲一辈子的信用。”承办法官耐心向小刘说明案件的来龙去脉,在讲解法律法规的同时,还巧妙地借用“扼虎救父”的典故释法析理。
“作为儿子,我有责任帮父亲履行义务,这钱我愿意还!”在法官的见证下,小刘当场通过微信转账履行了赔偿款,保险公司随即撤回了对该起案件的起诉,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