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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检察探寻未成年人保护最优解

本报讯 (通讯员 马芳慧) 2024年,泾源县检察院以“向日葵”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建设为载体,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做到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转变执法理念、抓好“三个管理”、强化品牌建设和科技赋能上加力度,持续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

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严”字当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做到涉未成年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引导收集完善证据,依法从快批捕、起诉。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2件2人,均批准逮捕,2名被告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对主观恶性较大,犯罪情节较重的未成年人,依法批准逮捕2件2人,提起公诉2件2人;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依法适用未成年人特殊制度,积极开展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工作,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开展亲职教育,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共制发督促监护令8份,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以“向日葵”未检品牌为统领,督促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制度落实,医疗机构、旅馆业强制报告义务履行等。对县域内医院、旅游景点、商场超市母婴设施的建设、使用、管理情况等进行走访摸排,助推母婴设施全面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2件,针对校园安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

强化法治副校长履职,组织22名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教育共计30余次,受益师生3000余人次。利用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多样式普法,宣传网络保护、防范电信诈骗、预防校园欺凌等法律知识,引导、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5年,泾源县检察院将持续创新未检保护工作大格局,把“三个善于”“三个管理”融入“向日葵”品牌创建,在法治教育、观护帮教、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平台三位一体格局上再发力,协同推进社会治理,努力推动未检工作高质效开展,为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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