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海涛 郭菲菲) 2月26日,中宁县检察院联合中宁县法院组织中宁县第二中学180余名师生走进法庭,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庭审观摩活动并进行现场情景教学,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升未成年人反诈意识,引导广大师生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学们知道什么是‘手机口’吗?”随着公诉人的提问,一场别开生面的“反诈微课堂”拉开序幕。检察官向学生们介绍了“手机口”诈骗的手段,如冒充客服、诱导下载诈骗App等,详述了本案的犯罪事实,详细解读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犯罪的定罪量刑规定,引导学生知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特征、构成、社会危害及法律后果,增强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在庄严的国徽下,审判长敲响法槌,公诉人通过陈述犯罪事实和情节、出示证据,完整呈现了被告人利用社交软件伪装身份、虚构“航班延误赔付”骗局实施诈骗的全过程,以及被告人在诈骗犯罪链中的地位和作用,重点剖析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司法解释”中关于诈骗罪共犯的认定标准,让学生深入了解检察官是如何认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共犯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法槌落下时,被告人低头忏悔的画面成为最生动的法治教材。
“今天看到以手机为媒介实施‘手机口’诈骗的方式,令人震惊,我没有想到提供手机帮助他人打个电话也会构成犯罪。”一名学生感慨道。带队老师认为这种“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教育,比单纯的说教更有说服力,此次活动让学生们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增强了他们的法治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