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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检察公开宣布不起诉彰显司法温度

本报讯 (通讯员 王霄) 近日,惠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前往惠农区桥东社区对一起故意伤害案公开宣布不起诉,居民代表、被不起诉人、社区工作人员受邀参加。

为深化检务公开,增强不起诉案件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李某某与楼下邻居小梅(化名)因噪音问题发生争执,理论过程中发生肢体冲突,致小梅受伤。案发后,李某某向小梅一次性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万余元,并取得小梅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鉴于李某某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已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赔偿义务等从轻情节,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决定对其不起诉。随后,承办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结合案件事实,从法律适用、行刑反向衔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释,让在场的社区居民、被不起诉人李某某充分了解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同时告诫李某某要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与人为善,遇到问题冷静、依法解决。被不起诉人李某某当场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将珍惜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社区居民代表王大姐表示,这种公开宣布的形式不仅让大家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肃性,更体会到了司法的温度,对社区居民起到了很好的法治教育和警示作用。

此次进社区宣布不起诉,将司法活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取得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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