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首席记者 王潇翊
日前,在自治区妇联、银川市妇联、兴庆区妇联等单位举办的“以法之名 护佑她”送法到基层分享会上,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检察官陈燕分享的一个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故事,让现场听众感受到检察官的担当,也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办案中的烟火气。
女孩小陈因患脑瘫被评定为一级残疾,生活无法自理,需要有人随时陪护。小陈的母亲刘某某离异后,独自抚养小陈,因为小陈的身体状况,刘某某不得不放弃工作,平日里外公外婆经常接济母女二人的生活。孩子的父亲陈某对小陈的情况不闻不问,且没给过分文抚养费。刘某某苦于独自抚养孩子的巨大压力,代小陈向兴庆区法院起诉陈某,同时向兴庆区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
案件受理后,兴庆区检察院对该案进行调查办理。在检察官的帮助和指导下,刘某某收集了各类证据材料,检察官也抽丝剥茧梳理证据、寻找法律依据。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摆在了检察官面前。
原来,陈某与刘某某离婚时,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由刘某某独自抚养小陈,陈某不支付小陈的抚养费。那么小陈还能要回抚养费吗?
“我们经过考量,认为陈某虽与刘某某离婚,但小陈与二人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受影响,双方仍对小陈履行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二人虽约定由刘某某独自抚养小陈,但该约定的效力并不能对抗民法典规定的父母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陈燕说,刘某某独自照顾小陈,生活举步维艰,医疗难以为继,小陈有权要求其父亲支付抚养费。
此后,兴庆区检察院依法向兴庆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该案开庭审理后,法院作出判决支持小陈的诉讼请求。
案件虽然办结,但检察官的履职却未止步。起初陈某对判决持抵触态度,不愿履行,经过检察官反复沟通、耐心劝导,陈某能按月支付抚养费。同时,检察院经审查认定小陈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兴庆区检察院还与残联、民政、医疗机构等单位联系,争取为小陈减免医疗费用,缓解了其在医疗护理上的经济压力。
“为了帮助更多像小陈这样的孩子,我们和民政部门加强沟通,进一步完善了线索移送和互助交流机制。”3月9日,陈燕告诉记者,她相信,点点星火也可以汇聚成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