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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法官,您把我说服了”

本报记者 郑芳芳 实习生 文瑞 李磬

如何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课做好,是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冯芳从事审判工作以来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从2015年至今,她办理了4200余起民事案件。

“现在觉得自己做好这门功课了吗?”近日,记者见到了冯芳,几乎被她桌上成摞的法律书籍挡住了交流的视线。

“我还在努力不断学习,但是作为法官,还是要耐心听取当事人的声音和诉求,才能从中找到实质性解纷‘金钥匙’。”冯芳的答案,在意料之中。

无论是码在桌上及书架上的各类工具书,还是手机微信传输助手里每日都在持续分享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学界前沿论文等各处搜集来的信息,抑或法答网、法信网等从未间断过的浏览痕迹,无一不是冯芳为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而不断学习的证明。

2022年,冯芳从主要承办物权、侵权类案件的基层法院民事庭调至银川中院立案庭,承办案件类型从单一转向多元,一些此前甚少接触的案件让她觉得更加迫切地需要学习。

摆在案头上的《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这本书里,折页、划线、标注等记号,记录的是她刚刚办结的一起涉代位权的上诉案件。

河南某公司欠付北京某商贸公司177万元钢材款,宁夏某公司又欠付河南某公司相同数额的债款。2023年,北京某商贸公司在河南一基层法院起诉河南某公司后,法院判决河南某公司一次性清偿钢材款,但河南某公司拒不履行该判决,又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北京某商贸公司的债权一直未履行,北京某商贸公司又辗转向银川市金凤区法院起诉债务人河南某公司的相对人宁夏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金凤区法院依据‘一事不再理’原则驳回了他的诉求,年初他又上诉到了银川中院。”冯芳表示,受理这一案件后,原告方代理人始终认为自己的合法程序权利没有得到保护。

“要求债权人在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择一选择作为履行义务的主体,会严重挫伤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积极性。再者,如此判决不是让代位权诉讼成为了空置程序吗?”电话的另一头,代理人振振有词。

如何才能把自己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有效地交换给当事人?冯芳对照着自己在书中提前做好的记号,逐字逐句地把相关法律规定解释给了对方,再次重申了其在前一诉讼案件中并未申请强制执行到期债权且执行程序并未中止或终结的事实。一阵沉默之后,代理人表示:“冯法官,您把我说服了。”

“我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不断用专业‘破冰’。”在冯芳看来,“‘如我在诉’不是空喊的口号,而是要把自己代入每一个当事人的处境,努力理解当事人的朴素诉求,解法结更要化心结。”

冯芳是怎么做的呢?

每一次开庭,她都会把一审卷宗及上诉材料审查一遍,通过询问的方式,与上诉人确认其主张的焦点及被上诉人的抗辩理由。也因此,她收获了很多当事人诸如“您是真的听到了我的声音”之类的认可,案件在她手里也迎来了真正的“大结局”。

也是这一份“司法无他,唯学习耳”的认真与真诚,让冯芳从2019年办案至今,无一错案,也先后获得全国法院系统妇女岗位建功表现突出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自治区“三八红旗手”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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