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下一篇

海原县检察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本报讯 (通讯员 田彩霞) 2024年以来,海原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县域知识产权保护实际,以高质效履职、系统性推进知识产权保护。

在知识产权保护中,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系统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下设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综合协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履职。跨部门抽调2名部门负责人和办案骨干成立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办案组,对依法受理的涉知识产权保护案件同步开展审查评估,对发现的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和公益诉讼案件等监督线索依法综合履职,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力度。

去年6月,该院干警在办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案中,办案团队受邀提前介入刑事案件侦查,提出加强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承担赔偿责任主体等取证意见,完善综合履职证据体系。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同步立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实质性开展证据审查,准确认定赔偿金额和责任承担方式,所提39万余元惩罚性赔偿金等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法院支持。同时,对一名被不起诉人依法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审查,行政机关已对违法行为人行政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针对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取证问题,制定《涉知识产权案件主要证据收集指引》,将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公益保护等内容融入该证据收集指引,为开展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明确调查取证方向。尤其对履职过程中发现的辖区内植物新品种、专利权、版权等占比较大的实际情况,联合四家行政机关会签建立《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工作制度》,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力配合,共同有效打击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县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提供了制度基础。

下一步,海原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区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持续加强专业化团队建设,完善综合履职工作机制,深化部门协作配合,围绕海原县经济发展大局,聚焦“西海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持续做好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

--> 2025-03-11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151750.html 1 海原县检察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