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沙龙娇) 近日,沙坡头区法院宣和法庭调解一起经济纠纷案件。
2023年,小李与小刘口头协商合伙做生意,约定由小李投入资金,小刘进行经营,销售金额先支出成本,后平分利润。因双方未能及时核算并分配利润,小李多次要求退还合伙资金并分配利润遭拒。后小刘在未进行合伙清算的情况下,擅自对外出售货品,小李多次阻拦无果。小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诉至沙坡头区法院宣和法庭要求判决解除其与小刘之间的合伙合同并分割合伙财产。
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该案诉讼金额较大、货品维护成本高、诉讼流程时间长等因素,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开展调解。第一次调解时,小刘以有事为由拒绝到庭,承办法官与其电话沟通,了解到双方因生意几乎反目,于是与小刘拉家常、聊生意,打出感情牌,小刘态度缓和答应隔日到庭。第二次调解时,小刘的代理律师出庭,因对账问题未能调解成功,法官再次拨通电话与小刘沟通,设身处地为其计算时间、金钱成本账,并提出参考意见。思索片刻后,小刘承诺出面处理。第三次调解,小刘终于到庭,双方见面后顾念昔日情谊,对账结束后小刘自愿让出一部分利润给小李,双方握手言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