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袁娟) 近日,平罗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探索司法服务新方式,家门口办案,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不断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3月5日,平罗县法院法官联合陶乐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来到陶乐镇施家台子村残疾村民孙某家中,聆听老人心中的委屈和顾虑。“孙叔,今天把政府工作人员叫过来,就是帮助您解决实际困难,对起诉到法院的案子您要正确看待,不要有太多思想顾虑,尽最大努力把承诺的款项履行到位。”沟通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拉家常的方式对老人开展释法说理。最终,经过协商,陶乐镇人民政府与孙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达成调解协议,孙某当场支付协商款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