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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城关司法所情暖社区矫正对象

本报记者 杨秀丽

“这次遇到事了,才明白我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近日,经历家庭矛盾纠纷的调解后,贺兰县社区矫正对象丁某有感而发。

丁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在贺兰县城关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对丁某的日常谈心谈话中了解到,其父亲因公去世,其继母与丁某因房屋等问题产生矛盾纠纷。

“遗产继承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咱们得依法来……”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先对丁某进行心理疏导,随后联系驻社区法律顾问为丁某提供遗产继承、债务纠纷等法律咨询服务,又帮丁某联系专职人民调解员为其调解家庭矛盾纠纷,引导并帮助丁某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举动如同一束光亮,在丁某的艰难时刻给予其慰藉。

“今天真是多亏了你们,给你们添麻烦了,太感谢了。”近日,在例行走访中,社区矫正对象王某说。

王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3个月。他多年前与妻子离婚后独自居住,仅靠每月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捡废品生活,家庭经济困难,且其身患多种疾病需长期服药。鉴于王某的情况,城关司法所接收后一直对其“特殊照顾”。

“今天起来腿疼得厉害,到所里可能有点困难。”一天,工作人员联系王某到所参加分类集中教育时,得知王某因腿疼无法到所,也无法独自就医。“你在家等着,准备好医保卡,我们一会就过去。”详细询问情况后,工作人员前往王某家中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下转03版) (紧接01版)挂号、就诊、做检查……在王某一个多小时的就医过程中,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并为其代交医疗费。

“刚刚你也听到了,医生诊断是关节炎,得遵医嘱做好保暖,不能着凉。”将王某送回家后,工作人员安顿道。除了让王某积极配合治疗,工作人员还叮嘱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相关规定。

3月12日,贺兰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对丁某的法律援助是“扶智”,让其重拾法治信仰;对王某的医疗救助是“扶困”,让其感受社会温暖。这种刚柔并济的矫正策略成效显著:丁某主动参与法律知识宣讲,用亲身经历警示他人;王某康复后积极担任社区志愿者,在垃圾分类工作中重获价值感。

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城关司法所有“秘籍”——“110”社区矫正新模式,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从“管得住”向“矫得好”转变。“1”个社区矫正中心,强化入矫宣告、日常管理和监督帮教,通过心理疏导、技能培训等手段,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实现“矫心矫行”。“1”个社区矫正工作室,不仅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还借助相关平台推送法律政策等,拓宽其就业渠道。以“0”再犯罪为目标,实施集体教育、个别教育、警示教育等,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道德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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