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吴鹏) 3月7日,大武口区法院隆湖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李某与川某原本是一对恩爱夫妻,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双方的感情逐渐淡漠,李某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第一次经过法庭调解,双方和好。一年后,李某再次诉至法庭。“法官,我实在是过不下去了,坚决要求离婚。”“离婚可以,但是李某要给我30万元财产折价款,孩子也别想带走。”庭审时,情绪激动的双方互相指责、争执不断。为了妥善化解纠纷、平稳处理案件,法官一边平息双方的情绪,一边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经过耐心调解,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和平分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