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朱文敬
“麦种都已经买好了,田也平好了,眼看就要到春播的黄金时间,结果这场大水把我的田淹得不成样子。”青铜峡市大坝镇新桥村村民丁某站在田埂边气呼呼地向调解员说。
近日,新桥村附近某企业净水阀破裂,湍急的水流裹挟着砂石冲垮了田埂,8亩良田变“砂石滩”,导致村民丁某深耕细作的春播田被淹。大坝司法所调解员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启动“背包式”调解模式,第一时间赶赴农田现场化解。
“就算地干了,石头捡掉,可错过了节气,麦子产量起码得少三成。现在地被淹成这样,麦子还怎么种?”调解员认真倾听,耐心安抚丁某的情绪,并及时联系企业负责人到现场展开调解。
“我们外泄的是净水又不是污水,还起到了灌溉效果,怎么会有损失呢?”企业负责人振振有词。
一时间,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员见状,拿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条文,列举类似案例向企业负责人解释播种小麦前无需灌溉,且因水量过大播种机无法下田,企业事故导致丁某无法按时春播影响收成,依法需承担侵权责任。经调解员耐心普法,企业负责人从心存疑虑到点头认可。
“大家都不容易,丁某一年的心血都在这片田上,错过春播全家生计都受影响;公司也不是故意的,事发突然,他们也不想看到这样的结果,咱们都站在对方的角度想想。”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情绪逐渐缓和,开始各退一步。在评估赔偿金额时,调解员综合考虑土地被淹后的减产损失,并参考周边类似土地受灾后的赔偿案例,结合农业生产实际情况,提出赔偿方案供双方商讨。经协商,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并当场兑现。
“既要解法结,更要解心结。”青铜峡市司法局大坝司法所所长张静介绍,该所自推行“背包式”工作法以来,主动出击,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第一时间了解纠纷详情,通过现场勘查、面对面沟通,缩短了涉农纠纷化解周期,自动履行率达99%,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