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田睿) 近日,隆德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隆德县司法局对隆德县列管登记的56名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情况进行常规检察,督促社区矫正部门依法规范开展矫正,加强重点人群管理,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工作人员通过“一案四查”工作法,即在办理社区矫正检察案件中,查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查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查重点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在外出、查看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运行情况,实现社区矫正检察全覆盖。同时,运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线索,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的模式转变,提高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