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首席记者 王潇翊
“检察官,杨某服刑去了,这面锦旗是他委托我们送来的,你一定得收下。”3月17日,杨某的家属推开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的门,将一面印着“人文关怀暖民心 司法公正擎天平”的锦旗送到办案检察官齐昂手中。
这是怎么回事?在齐昂的讲述里,记者了解了事情的原委。
2024年5月初,杨某通过58同城认识了“秋总”,得知出借个人银行卡帮助跑分可以获取好处费。于是,从2024年5月至10月,杨某将自己名下的7张银行卡提供给“秋总”,并通过个人支付宝账户提现部分钱款,后按照“秋总”的指示将提现钱款转至指定账户。经查,杨某涉案7张银行卡及支付宝账户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11万元。
2025年1月,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该案。
“杨某案涉及银行流水的纸质卷宗有6本,710多页。”齐昂告诉记者,她一页一页仔细查看银行流水,发现侦查机关认定杨某为上游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金额有重复计算的情形。
这不是一串冷冰冰的数字,每个数字后面都是一个个具体的人,是希望在每一个个案中看见正义的眼睛。“重复计算涉案金额会影响杨某的量刑。”齐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多次与侦查机关沟通研判,通过筛选重复项、重新计算,最终将重复计算的金额扣除。
监督并未止步。随后,齐昂又发现杨某还有1张银行卡也为上游犯罪提供过支付结算帮助,随即对该卡遗漏涉案金额补充起诉。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官依托案情并结合收集的代表性案例向杨某充分释法说理。在对杨某开展认罪认罚工作时,齐昂鼓励他积极赔偿上游犯罪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向其说明犯罪行为的严重危害后果,促使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
法庭审理中,鉴于杨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法定、酌定的从轻、从宽处罚情节,又考虑到杨某系初犯、偶犯,系家庭唯一经济来源,检察官当庭调整了对杨某的量刑建议,建议法院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最终得到法院采纳。
“感谢检察官不怕麻烦,坚持寻求案件真相,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杨某当庭感谢检察官,也深刻反省了自己的错误行为,自愿认罪认罚,并保证以后不再触犯法律底线。
3月17日,法院对杨某作出的判决生效,他未提出上诉。
看着杨某的生效判决,齐昂脑海里闪过一句话——“你办的不是案件,是别人的人生”。她提笔在工作日志里写道:“不枉不纵,对每一个当事人的清白负责,不让问题案件、‘瑕疵’证据在手头溜过,因为那些纠正的内容下面是当事人的清白、个案的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