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马国梅) 近日,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开展“农资打假护春耕”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中,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核查经营户的证照资质、购销台账、农资标签及质检报告,针对种子未审先推、农药成分虚标、肥料偷减含量等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在某农资店,工作人员发现一批外包装标注“高产抗病”的小麦种子未标明审定编号,可能违反种子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部分农资经营户法律意识淡薄,检察人员结合销售假冒种子案等相关案例开展“靶向式”普法,释明法律红线,并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农资打假的典型案例,解读生产销售伪劣农资罪、虚假广告罪的立案标准。“以前以为卖假货只会罚款,没想到还有可能会坐牢。”一位农资经营户听完检察人员释法后主动交出2袋标签不全的玉米种子,检察人员建议经营户严格实行查验货制度,严把农资产品的进货关、质量关,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货物质检要求、包装标示要求,确保所售产品安全、合法。
据了解,此次行动聚焦种子、农药、化肥等重点领域,检查农资经营户8家,发放普法资料100余份,发现并整改问题3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