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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曹璟) 近日,隆德县司法局观庄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乡村集市,开展“六盘山下石榴红”法治宣讲暨春季森林防火法治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森林法、草原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重点普及森林防火“十不准”,涉及不准携带火种进山、不准烧荒烧垦、不准在林区吸烟、不准在林区内上香等,提醒群众在春耕生产、清明祭扫等活动中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杜绝野外用火。同时,着重讲解了火灾的危害性、预防措施以及违法用火的法律后果,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