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秀丽) 3月21日,贺兰县司法局组织开展旁听行政复议案件听证活动。此次召开听证会的复议案件为宁夏某餐饮有限公司不服某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听证会上,听证主持人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涉案行政处罚行为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处罚是否适当等问题进行询问、举证质证、辩论及最后陈述,在确定案件争议焦点、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积极推动调解化解争议。
听证全过程秩序井然,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发表意见、辩论的权利,充分体现了行政复议公开、公正、透明、为民特点。旁听人员以听证为课堂、以案例为教材,“零距离”观摩,“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通过本次旁听听证会,旁听人员直观了解到行政复议听证的各个环节,对复议听证的程序要求和法律法规适用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会后,听证主持人针对强制拆除的法律程序和依据进行培训。“我将在今后的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更好地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问题。”执法人员深刻认识到规范执法的重要性。
今后,贺兰县司法局将持续畅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绿色通道”,优化涉企复议“容缺受理”机制,审理阶段依法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坚决纠正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从源头上提升涉企执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