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炳宇 通讯员 蔺慧娥) 连日来,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秩序大队闪电骑警队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全体队员下沉路面开展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现在以口头和书面形式告知您,您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车辆,此类电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3月24日上午,骑警队员在辖区黎明南街、文卫北街、利通街等重点路段开展查处工作,骑警队员现场告知驾驶员马某某,并签署《低速电动车驾驶人告知书》,现场对该车进行登记查扣。
专项行动期间,闪电骑警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在城区道路和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路段,以及学校、商场、东郊市场等密集场所,科学部署警力,设置多个检查点,重点查处电动三轮、四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违规载人、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461起,对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起到了良好的遏制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