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席彦虎) 今年以来,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检委会作为“三个管理”的中枢系统,做到重大业务决策、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由检委会讨论决定,强化业务学习、案件讲评、案例培育,建设学习型、规范型、专业型检委会,将检委会打造成全院“最强大脑”,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赋能加力”。
该院检委会集体学习《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宁夏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讲评工作办法(试行)》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第五十四批、第五十六批指导性案例,为高质效办案打牢基础。
制定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任务清单,切实发挥检委会审议业务数据机制功能,强化协调对接,提高业务部门和承办人员对流程监督、质量评查结果的重视程度,将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新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制定2025年度案件质量评查讲评工作计划,并于3月25日开启“第一讲”,对抗诉成功的王某某保险诈骗一案,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和使用、释法说理、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讲评,总结办案经验,引导其他干警不断提升办案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