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芳芳 实习生 文瑞 李磬 文/图
“提前履行完了?好,感谢你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配合。”近日,当记者走进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王有军的办公室时,他笑着挂断了电话。
“什么事这么高兴?”
“去年执前督促的186起案件提前履行完毕了。”王有军招呼记者坐下后,讲述了这起最初让他这个“老执行人”都有点头疼的案件。
2023年,某交通运输局经立案调查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186起违规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提供派单服务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58万元。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该公司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但直到当年12月都未履行缴纳罚款义务。催告无果之下,某交通运输局向金凤区法院行政庭申请对行政处罚决定书准许强制执行。
“一旦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企业可能会陷入信用受损、高消费限制及贷款被拒等经营受限境地。”受理该案后,行政庭承办法官考虑到该公司具有一定履行能力,便与王有军提前沟通,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思虑再三,王有军决定通过执前督促的方式处理该案,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发放督促履行通知书,让被执行企业“喘了口气”。
奈何罚款金额不是一笔小数目,该公司虽有履行意愿,但不具备一次性付清全部罚款的能力。“你们拟定一个还款方案。”王有军建议。
2天后,该公司送来按季度分期支付、2025年12月之前付清全部款项的还款方案。在执前治理工作组的居中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让王有军头疼的是,按约履行3次后,该公司爽约了。
“如拒不履行,某交通运输局仍有权申请强制执行。”王有军的一番释法说理,让该公司意识到拒不履约的严重性,于2025年3月一次性履行完毕剩余款项。
长期以来,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相对独立,信息沟通不畅。为打破这一困局,金凤区法院执行局主动出击,持续加强与立案庭、审判庭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执前督促方式,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减少被执行人因重视程度不够、态度消极而被采取司法惩戒措施带来的不可逆影响。
同样高兴的,还有负责处理系列案件的普执组干警。一起执行长达5年的涉房屋交付纠纷案件终于快要落下帷幕了。5年前,因某房地产公司未按约定交付房屋,不少业主陆续到法院诉讼“求偿”违约金。因房地产公司的钱款均投进了房屋建设,没有流动资金可供执行,该案在执行初期即陷入僵局。
“以物抵债大家接受吗?”普执组干警征得房地产公司与业主同意后,决定对案涉房屋进行“活查封”,以查封一套房屋抵顶3—5名业主违约金的方式,逐年解开了50余名业主的“心结”,也盘活了房地产公司的房产与资金。
“企业的信誉就是生命,所以在处理涉企案件时,我们的原则就是在兑现胜诉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金凤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年,该院为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企业出具千余份信用修复证明,为守信企业正名,让自动履行者“无忧”经营。

